香港律师公证-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香港律师公证简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和内地联系日益紧密。许多香港同胞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但由于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对方必要了解其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资料,财务状况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人士凭借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香港律师公证类别:
公司注册资料证明
无限公司资料证明
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
香港律师公证程序:
1、必须提供需公证资料原件和公司拥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
3、一次性付清公证费用。
4、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签署《公证协议书》,约7到9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
香港律师公证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
3、司法部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
4、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
5、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6、司法部 商务部 【关于认真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严格执行委托公证人制度的通知】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共同发展的若干意见】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涉港企业登记文书证明效力问题的通知】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0、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前置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